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瑞安市马屿镇中学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瑞安市马屿镇中学2021年招生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瑞安市教育局关于印发《瑞安市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瑞教义〔2021〕203号)、《马屿教育学区2021年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招生工作实施办法》精神,结合学校实际,制订本实施细则。

一、组织机构

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周峰

副组长:潘陈联、林青松、郑作银

组  员:林日辉(兼)、蔡青锴、林初草、陈雯、沈益珊、林济芳、林甲模、张向红、沈舒文、林松菊、吴孔仙、蔡启拉

下设招生工作办公室,林日辉兼任办公室主任。

二、招生原则

(一)坚持就近、免试的原则。保障施教区内每位户籍适龄少年均具有一个相对就近的学位,学校不采取任何形式的考试录取新生,不以学生的成绩或获奖证书作为入学的条件或依据。

(二)坚持公正、公开的原则。全面推行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阳光招生”和“公民同招”,同民办学校实行同步报名、同步开展录取、同步注册学籍,加强招生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招生信息公开,自觉接受社会监督。

(三)坚持便民、高效的原则。以方便广大群众为目的,推进“最多跑一次”改革,科学合理设置入学报名工作事项和流程,提供优质、便捷、高效的服务。

三、招生对象和要求

(一)七年级入学对象为六年级毕业生。

(二)七年级新生凭《学生基本信息表》,以及本人户籍证件、父母(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等参加学校报名。

四、招生批次和时间

(一)招生批次。

第一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和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少年。

第二批:施教区范围内拥有户籍,父母及本人无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少年。

第三批:施教区范围内无户籍,父母或本人拥有房产证(不动产证)的适龄少年。

第四批:施教区外需就读的瑞安户籍适龄少年。

(二)招生时间。

1.网络报名阶段:2021年,全市公民办学校及新居民子女招生均采取网络同步报名,统一使用“温州市义务教育招生管理系统”(以下简称“招生管理系统”)。符合瑞安市公办学校前三批招生条件的适龄少年,先参加对应公办学校报名。如需就读民办学校,根据学生(家长)意愿,可以同时参加民办学校报名。

今年网络报名时间分两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公民办学校同步报名,第二阶段为公办学校补报。网络报名截止后,招生管理系统将不再接受相关报名信息的更改。任何学校不得在招生管理系统以外另行组织招生报名。

报名方式:符合条件的适龄少年监护人按以下操作进行网络报名。报名时,先登录“浙江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进行实名注册(已有“浙江政务服务网”帐号的无需重复注册),注册后在以下两种方法中选择其一报名。

方法一:下载安装“浙里办”手机APP,并登录系统,在界面上方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依次选择“温州市”、“瑞安市”,再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方法二:登录“浙江省政务服务网”(http://www.zjzwfw.gov.cn/),搜索“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学生入学”,点击“在线办理”,选择“浙江省—温州市—瑞安市”后点击“确定”登录系统,并根据提示进行报名。

学生(家长)可登录“招生管理系统”,查看报名须知,并实时查询报名情况。系统将在学生(家长)完成报名、获得预录取顺序号及确认录取后,第一时间以短信方式通知监护人。详见“2021年瑞安市义务教育学校招生报名指南”(将在瑞安市教育局官微“瑞安教育发布”及其他媒体上发布)。

2.信息查验阶段:网络报名截止后,学校将对报名我校学生的报名信息进行核对查验。部分无法核对信息的,需家长提供有关证明材料进行验证,并对不符合条件的学生予以退档。学校审核后将及时公示结果。

3.招生录取阶段:全市公办民办学校实行同步开展录取。招生基本流程安排如下:

流程

日期

招生工作事项

时间

网络

报名

6月1—3日

前三批网上报名

系统开放时间:

9:00—21:00

6月13日—22日

前三批网络补报名

系统开放时间:

9:00—21:00

信息

查验

6月23日—7月2日

报名对象资格信息查验

/


7月3-10日

前三批录取

/

招生

录取

7月15日

第一、二批补报

/

7月16

第四批第一轮网络报名、现场确认

9:00-11:30

14:00-16:30

7月17日

第四批第一轮材料审核、录取(摇号)

/

7月18日

第四批第二轮网络报名、现场确认

9:00-11:30

14:00-16:30

7月19日

第四批第二轮材料审核、录取(摇号)

/

8月20日前

发放入学通知书

/

注册

学籍

9月初

同步注册学籍

/


五、招生程序和方式

(一)第一、第二、第三批招生

采取网上同步报名、资格信息查验、分批次录取的办法。

学校按照教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数按第一、第二、第三批次顺序逐批进行录取。若符合条件的入学对象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全部录取。若同一批次不能全部录取,第一批次实施以户籍和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分别距离限定截止时间的月数相加,从大到小排列顺序录取;第二批入学对象按照本人户籍登记或迁入施教区时间的先后顺序招录;第三批次入学对象按照其父母或本人房产证(不动产证)登记时间的先后顺序招录。

在完成前三个批次录取及接收符合有关统筹规定的入学对象后,尚有剩余学额,将启动第四批次招生程序。

(二)第四批次招生。

第四批次采取分层次、分区域公开报名。2021年,公办学校招收第四批适龄少年均采取网络报名、学校组织录取。

1.第四批第一轮招生。

(1)报名对象:

户籍为马屿学区内非本施教区需要就读的小学生毕业生;

施教区内父母或本人拥有事实房产的需要就读的小学生毕业生;

(2)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开展,报名时间:7月16日

需提交材料:

《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信息所在页,印在一张A4纸上);

若为事实房产的,需提供房产购买协议、近期半年及以上的水电发票、银行交款凭证等佐证材料。

(3)审核录取:

由学校严格核查报名条件和材料。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少于剩余学额,学校全部录取;若符合条件的报名学生数超过剩余学额,学校采用电脑派位或抽签的方式进行录取。

在完成第四批第一轮录取及接收符合有关统筹规定的入学对象后,尚有剩余学额,将启动第四批第二轮招生程序。

2.第四批第二轮招生

(1)报名对象:

马屿学区施教区外且为瑞安市户籍需要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 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同步开展,报名时间:7月18日

现场报名需提交材料:

①《学生基本信息表》原件(小学毕业学校盖章);

②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复印户口簿首页、入学对象及其父母信息所在页,印在一张A4纸上)。

(3)审核录取:同第四批次第一轮。

报名说明:想参加我校第四批报名录取的适龄少年,可以暂不在各自对应的施教区公办学校网络报名,待我校第四批录取名单公布后,若未录取,可到原施教区公办学校补报)

六、有关招生政策说明

(一)学校施教区范围:跃马社区4个村、文昌社区3个居委会、新马社区6个村、江浦社区7个村、沿厚社区6个村、清祥社区5个村、大南社区7个村、篁社社区9个村,顺泰社区6个村。

(二)房屋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房产证(不动产证)未记载用途的,土地证记载的规划用途必须为住宅用地。民间契约及协议均不视作招生的房产依据。

(三)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迁入时间和父母或本人的房产证(不动产证)(住宅建筑面积在20平方米及以上)登记时间均截止于2021年6月30日。

(四)适龄儿童、少年在施教区范围内,房屋所有权人为其祖父母或外祖父母的,适龄少年及其父母双方和房产持有人的户籍均须与上述房屋地址一致,并提供适龄少年及其父母双方由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无房产证明,且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报名。

(五)2016年4月10日后取得住宅房产共同共有或按份共有房产证的,户均且每户建筑面积达到60平方米及以上,须提供瑞安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出具的唯一房产证明,同一套房产3周年内安排一户产权人子女就读,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报名。

(六)房屋在抵押期间的,须提供抵押证明或市不动产登记服务中心房屋产权证明,户籍迁入及房产取得时间符合入学要求,凭相关材料证明报名。

(七)政策优待对象

1.持居留证的适龄华侨儿童少年,其法定监护人(指其祖父祖母、外祖父外祖母、成年兄姐等)在施教区内拥有户籍和房产的,可持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包括父母及本人华侨身份证明、居留证,监护人户口簿、房产证〈不动产证〉,适龄华侨儿童少年与监护人关系证明材料或公证书等)到监护人户籍、房产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其父母或本人在施教区内拥有房产的,也可持房产证(不动产证)和市侨办核实后的相关材料到所在施教区学校报名。港、澳、台同胞子女和台湾籍适龄少年,可以参照以上方法执行。

2.烈士子女、因公牺牲军人子女、一至六级残疾军人子女,驻国家确定的艰苦边远地区和西藏自治区、军队划定的三类(含三类)以上岛屿以及在飞行、潜艇、航天、涉核部队工作的军人子女;瑞籍现役军人子女;驻瑞部队现役军人(包括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户籍登记在集体户的军转干部子女,其入学根据军政〔2021〕247号、浙政联〔2013〕2号及瑞政办〔2014〕164号文件执行。

3.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按照《2021年瑞安市人才(企业人才)子女优待入学实施细则》(附件6)执行。

4.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按照《温州市教育局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关心关爱新冠肺炎防治一线医务人员、援鄂医疗队员子女的通知》(温教办基〔2020〕6号)等文件执行。

5.符合国家及省市有关教育优待政策的其他照顾对象,按规定予以妥善安排入学。

(八)其他特殊对象

1.因孤儿领养、父母离异而户口未落实的适龄少年,持民政、公安、法院等单位有效证明原件和复印件到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报名。

2.政府统一组织并在移民安置点集中安置的移民,其适龄少年须持父母或祖父母移民审批表到移民安置点施教区学校报名。

3.残疾儿童少年按规定到有关特殊学校报名入学或到户籍所在地施教区学校随班就读。

(九)已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并缴费确认的学生,将在系统中予以锁定,不再参加我校任何批次的录取。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按我校招生程序招录。对于被民办学校预录取后无故放弃的,以及因弄虚作假被取消录取资格的,按本细则程序降批次统筹安排入学。

 

七、招生计划

2021年秋季招生计划12个班级540人。

八、招生纪律

(一)学校将严格按照招生条件和招生程序及时组织招生工作。招生工作信息全面公开,按规定时间将每一个批次的招生结果上报学区并予以公示,接受社会舆论监督。严格按照市教育局下达的计划数招生,按照有关规定及时建立学生电子学籍信息。

(二)入学对象父母要为其提交的材料真实性负责。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在各批次预录取公示期内对拟录取对象进行资格审查,如发现报名对象提供虚假材料骗取入学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入学资格,上报上级部门备案;若擅自修改或伪造户籍、婚育、产权、社保、水电费发票等证明的,将通报公安等有关部门,严肃处理,直至追究当事人刑事责任。

九、招生咨询

招生咨询电话:0577-65778106,0577-58803673

监督电话:

学校:65771150

马屿教育学区:58905920

教育局:65890963

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府办纪检监察组:65815611

十、其他说明:

(一)学校招生实施细则和有关招生信息将及时公布在学校网站、微信订阅号和宣传栏。

(二)本《实施细则》与学校原有招生文件规定不一致的,以本《实施细则》为准。 

瑞安市马屿镇中学

二〇二一年五月二十八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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